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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广告模式的探讨:网友与网站共享广告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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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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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6-24 16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网站和广告主是持续推动互联网广告模式发展变化的重要力量。网站推动广告模式变化的动力是,在旧有广告模式之外勇于尝新,不断开拓以期占据一个新的市场。广告主的动力则更纯粹:钱花得值。

  从CPM展示到CPC点击到CPS效果,始终遵循着这两个基础。“从广告效果来看CPS是趋势”也逐渐成为共识。CPS按实际销售(效果)付费的另一种解释是,广告主只需为网友对广告100%的接受度买单——100%的接受度意味着足以产生实际销售行为。

  然而,一个广告的完整链条是由广告主、网站、网友三方组成的,考虑上网友的主观参与性在广告中的作用,事情就又变得不一样。

  广告的展示(包含广告创意)是网友对广告产生怎样接受度的决定性因素,但在广告展示对网友接受度产生影响之前,存在着一些因素优先对网友产生影响。例如,“网友和网站共同分享广告收入”就是这样的因素:作为一个普通网友,我在看到一支广告的同时能够得到1毛钱(得到的过程太复杂除外),和看到广告一分不得相比,无疑在前者的情况下对广告内容会“顺眼”很多。

  这样粗放的描述,只能理解到“网友和网站共同分享广告收入”字面上的一些简单意思。我们可以做更多的探讨。

  所有人共享

  在看到“网友和网站共享广告收入”时,我们会情不自禁冒出“这已经有人做过了”的念头。

  最典型的是,点点网去年推出博客开放平台,用户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广告位,而点点网不会参与到广告的分成之中。这里的“用户”,指的是点点网的博客主——最终能够通过设置广告位得到广告收入的也只是一些精英博主。类似的土豆播客广告分成计划也是一样,分享广告分成的对象也是精英播客——优质内容提供者。由:玩游戏赚钱 http://www.30031.com 收集整理jnwm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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